专长领域

联系我们

  • 姓名:吴传枝
  • 手机:13928443618
  • 邮箱:13928443618@139.com
  • 证号:14403201010711162
  • 律所: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整层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房屋产权纠纷> 用公证的方式买房安全吗?

用公证的方式买房安全吗?

来源:深圳房产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szfcjfls.com/   时间:2016-08-27 15:08:39

分享到:0

      中律网法律咨询:   

  杜先生要买一套房子,已经交了定金,房子产权证取得的时间还没有超过5年,房主说为了省更名的钱,可以做委托公证,这样房子就是杜先生的了,即使杜先生想卖也可以,还不用交税。那么,这种用公证的方式买房安全吗?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记者了解到,这种做法表面上看可以避税,但实际上,购房者承担的风险极大。公证只是证明你们之间合同的有效,并不代表房屋权属发生实质性转移。在此期间,一旦房主恶意挂失房屋产权证,重新办理后再私下与他人交易,购房者将面临权属纠纷,很难维护自身权益。建议购房者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而且正常来讲,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均应该由原房主承担,不要为省一点税费而承担巨大的风险。

   

电话联系

  • 13928443618

扫扫有惊喜

扫一扫,惊喜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