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长领域
联系我们
- 姓名:吴传枝
- 手机:13928443618
- 邮箱:13928443618@139.com
- 证号:14403201010711162
- 律所: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整层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房产继承> 没有遗嘱,怎么继承房产?
没有遗嘱,怎么继承房产?
来源:深圳房产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szfcjfls.com/ 时间:2020-03-23 15:03:42
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那怎么继承房产呢?深圳继承诉讼律师解答:
1、协商继承
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2、公证继承
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
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那么,没有遗嘱的,想要继承房子的话,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按照法定继承,应该首先确定继承的顺序。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例如如果想要继承房子的,家里面还有配偶、子女、父母的,那么这辆车子就该这三类主体平分,以此类推,顺序在上的上面继承,没有的就往下面顺位。同一顺位的,就都有权分得等额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