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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定义和特征有哪些?
来源:深圳房产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szfcjfls.com/ 时间:2015-07-02 15:07:07
房屋买卖是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房屋并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房屋并支付价金的合意。其中,负有移转房屋所有
权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房屋出卖人,负有给付价金义务的他方当事人称为房屋买受人。
房屋买卖的含义应从下述几个方面理解:
1?房屋买卖是有偿行为。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则向出卖人给付价金,两者互为对价。
2?房屋买卖是双务行为。出卖人有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义务,同时享有请求买受人给付价金的权利;买受人负有向出卖
人给付价金的义务,同时享有请求出卖人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权利。
3?房屋买卖是要式行为。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否则,无法办理产权移转登记,而且出现纠纷后也不利于法院
的裁决。
4?房屋买卖的标的物不仅指房屋,还包括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基于房地一体的原则,不允许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
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分离处分。
5?买卖的房屋已经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出卖人为持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