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长领域

联系我们

  • 姓名:吴传枝
  • 手机:13928443618
  • 邮箱:13928443618@139.com
  • 证号:14403201010711162
  • 律所: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整层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房屋买卖纠纷> 房屋买卖定义和特征有哪些?

房屋买卖定义和特征有哪些?

来源:深圳房产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szfcjfls.com/   时间:2015-07-02 15:07:07

分享到:0

     房屋买卖是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房屋并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房屋并支付价金的合意。其中,负有移转房屋所有

权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房屋出卖人,负有给付价金义务的他方当事人称为房屋买受人。
  房屋买卖的含义应从下述几个方面理解:
  1?房屋买卖是有偿行为。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则向出卖人给付价金,两者互为对价。
  2?房屋买卖是双务行为。出卖人有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义务,同时享有请求买受人给付价金的权利;买受人负有向出卖

人给付价金的义务,同时享有请求出卖人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权利。
  3?房屋买卖是要式行为。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否则,无法办理产权移转登记,而且出现纠纷后也不利于法院

的裁决。
  4?房屋买卖的标的物不仅指房屋,还包括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基于房地一体的原则,不允许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

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分离处分。
  5?买卖的房屋已经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出卖人为持证交易。

      金华房地产律师、金华房地产法律顾问、金华二手房买卖纠纷、金华房屋买卖仲裁、金华房产律师、金华二手房产律师、金华二手房买卖法律咨询,金华房屋买卖纠纷法律服务

电话联系

  • 13928443618

扫扫有惊喜

扫一扫,惊喜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