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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婚姻一次诉讼彻底离婚

来源:深圳房产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szfcjfls.com/   时间:2016-10-02 15: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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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介绍:

  本案原告因35年长期婚姻与女方感情破裂不和而要求离婚,但女方迟迟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意离婚,故原告委托寻求知名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的帮助代理其离婚诉讼

  案件结果:

  最终原告成功与被告解除夫妻感情。

  至此本案中介,当事人对案件结果十分满意。

  律师点评:

  在多次庭审中,女方拒绝离婚,甚至歇斯底里的抱怨夫妻之间的矛盾,但是最终就是不愿意解除夫妻关系,在律师与法官多次耐心的分析利害关系之后,最终在3个月内做通双方的调解工作,成功离婚。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3)鼓民初字第号

  原告A,男,汉族,1 9 5 1年生,住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女,汉族,1951年生,住本市鼓楼区。

  本院于2013年4月23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A与被告B于1977年登记结婚,1978年生一子,后因结婚证撕毁,双方于2010年重新补领结婚证。现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原告A诉至本院,要求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房屋产权归被告B所有,双方于2 0 1 3年7月2 6日前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原告A负担;

  三、其他在各人处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无其他纠葛;

  五、案件受理费3 2 4 0元,减半收取1 6 2 0元,由原告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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