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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违约 买房人可索赔损失

来源:深圳房产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szfcjfls.com/   时间:2016-10-20 15: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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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卖方违约买房人可索赔哪些损失?下面。

  吴先生:我买的一套二手房,当时因为卖方的房产证没有下来,所以就签订了一个合同,内容是我们先行支付一半的房款,待房产证下来后支付另外一半房款,同时办理房屋过户,如有一方违约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现在卖方表示不会把房卖给我们,愿意赔偿违约金和装修费,我们是只能拿到赔付违约金和装修费用,还是能要求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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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答:如果对方违约,应当赔偿违约金和装修费,如果房价涨幅过大,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房子因涨价所受到的损失。

  帮人建房摔伤可索要哪些赔偿

  汪女士:我父亲是2009年在为私人建造房屋过程中摔伤,房主请的是无资质包工头,造成我父亲脊柱与左踝关节粉碎性骨折,现在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我父亲是农村户口,请问我如果诉讼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律师解答:可以主张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农村户口且未在城市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残疾赔偿金按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楼价跌了“挞订”要赔12万

案例回放:

  李小姐经B中介公司介绍,拟用120万元购买陈先生名下位于荔湾区的一处待售物业。随后,买卖双方及A中介公司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买方交给A中介公司5000元购房定金,约定由A中介公司将此购房定金转交给卖方。在随后的时间里,因为楼价出现回调,与物业同类型的放盘市场叫价回落到90万元,买家李小姐认为购买的物业价格远远高于市场成交价,遂向A中介公司提出取消交易并要求归还其购房定金5000元。但陈先生坚持合同签订时价格并未出现回落,要求李小姐按当时签订的价格购买他的物业,并以违约为由,拒绝退还李小姐的5000元定金,并将李小姐告上法庭。

案例分析:

  专家表示,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履行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义务,应属违约;同时,应按照已签订的合同所有条款,买方李小姐应依法赔偿卖方陈先生售房时所支付的佣金及中介公司的咨询服务费。合约逾期30日,违约方李小姐应依法赔偿陈先生该物业成交费用的10%,即1200000×10%=120000元。

  据地产人士表示,如果这种议价情况发生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则属合理的市场现象,但如发生在买卖合约签订后,其性质往往就变成经济纠纷,需要经由法律诉讼途径解决。最近广州有几宗因“反价”而房产交易不果的诉讼见诸报端,判决结果无一例外是违约方赔钱。

  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有关人士表示,他们接到关于房产交易的投诉原因各有不同,其实大部分投诉归根到底是因为价格谈不拢,业主或买家才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交易。这里通过两个“反价”案例,旨在提醒读者,在决定售出或买入物业时,应审慎考虑价格是否符合自身的预期,慎重签订买卖合约,以防止因悔约带来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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