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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有二主的房屋产权纠纷
来源:深圳房产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szfcjfls.com/ 时间:2017-05-15 17:05:51
一栋房子出现两个持证主人
1985年,刘某和老伴在湘潭县中路铺镇建了一栋红砖结构的两层楼。1995年,邻居陈某看中了这栋房子,想把它买下来改建成液化气站。于是,陈某和刘某的儿子刘某以25000元的价格,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随后陈某支付了18000元给刘某,但此举遭到刘某的反对。“我想把房子留给儿子结婚用,坚决不同意卖房子。”刘某说,她随即退还了一万元给陈某。刘家实收8000元。
“当时陈某和我儿子玩得好,答应带刘某去做事,还承诺砌新房子给我们,我才答应将这房子租给他用,8000元现金和建新房子他所出的钱相当于租金。”刘某说,几番商议,陈某答应在刘家的另一栋老房子的地基上,出钱帮刘家建一栋新房子,她这才答应将房子租给陈某使用。
1996年,新房落成,刘某搬了进去。“由于当时两家关系和睦,没有约定租期,也没有再收租金和签订任何协议,没想到这竟为如今的纠纷埋下了隐患。”刘某的孙女刘燕表示。
对于刘家人的说法,陈家却不这么认为。“我是房屋的合法主人。建了一栋新房给他们,还出了8000块钱。”陈某的妻子王某表示,当时并非租赁,新建的房子和8000元现金相当于房屋交易时所付的购房款,且房子早在1995年就以买卖的名义转到了陈家名下,后来还办好了房产证。
由于事隔16年,双方当事人都拿不出能还原当年双方协议的有力凭据。
各执一词,争执不断
“为什么十多年过去了,直到今年他家才要收回房子。”陈某质疑刘家的收房行为。
“今年7月,陈某告诉我爷爷,他在1996年已办理了房产证和新的土地证,这相当于占房子为己有,而且一直没告诉我们。”刘燕说,早在六年前,她奶奶就有收回房子的想法,但直接原因是陈某在刘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了房屋的所有权。
对此,王某回应:“当年买卖这个房屋经过了刘某同意,否则自己不可能顺利住进来。”
“建房证上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刘某无权卖房,当时签的卖房合同是不合法的。”刘某否认已卖房,并出示了刘家一直持有的集体土地所有证,“房子1985年建的,当时没有房产证,但有这个在1989年由村里统一办理的土地证。”